申报
第五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的推荐工作和第二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的复核工作开始了!具体情况,来跟小信一起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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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2日前要递交材料
申报采用网上申报和纸质报送相结合的方式,请各市经信局于2020年6月12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省经信厅技术创新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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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重点:推荐条件和复核要求
01
第五批制造业单项冠军推荐条件
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符合《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工信部产业〔2016〕105号)规定的示范企业9项申请条件的企业可自愿申请。
单项冠军产品:除“特定细分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全部业务收入比重在70%以上”不做要求之外,其他条件同单项冠军示范企业。
销售收入4亿元以下的企业,如申请单项冠军,应为已入选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02
第二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复核要求
按照《实施方案》规定,每3年对入选单项冠军进行一次评估复核,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公布的名单中予以保留,对不符合条件或未提交复核申请材料的企业从名单中予以撤销,请列入第二批单项冠军企业按要求做好填报工作。第二批培育企业如自评达到示范企业条件的,需另行提出晋级为示范企业的申请,并按新申请第五批单项冠军程序和要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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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要求
01
申请材料
▶申请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填写《示范企业申请书》;
▶申请单项冠军产品填写《产品申请书》;
▶第二批单项冠军企业复核填写《复核申请表》
▶同一企业不得同时申报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申报单项冠军产品产品类的只能申请一个产品。
02
准确填报产品名称
填报产品类别原则上按照《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8位或10位代码填报,难以准确归入的应符合行业普遍认可的惯例。
03
突出补短板
企业产品如属于关键领域补短板的,请在申请书中作出说明,该类企业优先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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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关和报送
▶申报采用网上申报和纸质报送相结合的方式,请各市经信局于2020年6月12日前,将推荐和复核汇总表、企业申报材料等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报送省经信厅技术创新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逾期不予受理。网上通过制造业单项冠军报送系统(网址另行通知)统一申报;网上申报材料与纸质材料需一致。
邮箱:wangguan198911@163.com
来源、审定:技术创新处(人工智能处)
来源:新华号 浙江经信